用户须知
办理燃气业务手续
(一)燃气开户
用户申请使用燃气,凭开户通知单、身份证、银行卡或工资卡 (工行、建行、江苏银行),来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客服中心办理开户手续,然后按约定的时间安排人员上门装表点火。
办理天然气开户手续的用户散请注意以下事项:
1. 用户在购买燃器具时,一定要选购适用于天然气的燃器具,因为天燃气与液化气的燃烧特性有很大的差别,如使用不适合天然气特性的燃器具容易发生事故,严重时将危及用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2. 用户因购买的燃器具不适用于天燃气的,必须经改造后万可使用,如用户需改造,可与公司燃气具总汇联系,联系电话:85099024,其改造费用由用户承担。
3. 用户必须使用合格的燃气专用管 (办理开户手续时由本公司提供),安装时皮营两端夹箍须夹紧。
(二)过户、封户、启封
1. 过户:原燃气用广迁出,新用户迁入,用户双方应携带身份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契约、到公司客服中心办理过广手续,签订燃气供用气合同,同时结清原用户燃气费用。
2. 封户:用广应携带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契约,到公司客服中心办理手续,结清费用,缴纳封广费用,公司安排人员前往封户。
3. 启封:迁入原封户或暂时停用的管道燃气用户,应携带身份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契约,到公司客服中心办理复供手续,并缴纳有关费用,重新签订城市燃气民用供用气合同,公司安排人员前往启封。
(三)计量抄表
1、对使用普通表的用户,公司每两个月定期至用户家抄表(室外表一般不需人户抄表),如抄表日期用户家中无人,可自行堤前把燃气表上读数写在门上。上门进户抄表或安检是正常业务,请用广配合支持,给予方便。
2、如用户发现抄表数与实际不符,请于抄表之日起一周内到公司抄表组办理更改手续。
3、如用户的燃气表不走,又不向我公司报修者,经查实,按前或后6个月的平均用气量为依据结算。
4、用户如发现燃气表走慢、走快,可申请校表,并缴纳校表费,经校表后,按国家技术监督局规定,误差在士4%内属正常,如在正常误差范围内的不退校表费,如属不正常范围内的,退回用户校表费,并按规定酌情退回或补交燃气费。
5使用lC卡智能表的用户:
IC卡表的计量原埋是在燃气表的机械计量上加装机电传感器,来实现预付费功能。在正常情况下,机械燃气表的计量数据与电子液晶显示数据是匹配的。即:燃气表的机械读数即使用方的实际用气量:燃气表的机械读数+液晶显数=用户累计购气量。如果燃气表电磁阀不能正常关闭或机电转换环节出现故障,用户的实际消费量以燃气表的机械计量 数为准,同时使用方应及时向供应方保修,供应方负责维修,使用方应及时到供应方补足燃气表机械计量数和用户累计购气量的差额燃气费。
(四)按期交费
1、对使用普通表的用户,我公司每两个月在固定日期进行抄表,抄表日期打印在燃气费发票上,现金缴费的用户凭燃气缴费卡在规定期恨内 (抄表之日起第三天后至一个月内)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江苏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邮*储蓄各储蓄网点或公司客服中心缴费。为方便用户能及时缴纳燃气费,请用户携带本人身份证、燃气缴费卡、信用卡 (或储蓄卡、活期存折)到上述银行办埋燃气费代扣止务,由银行委托代扣。否则超过规定日期缴费,公司根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无锡市燃气管理办法》等规定,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
2、使用IC卡智能表的用户,实行预付费,用户携带lC卡到公司各客服中心充值后使用。
(五)燃气设施的拆、移、改、装
用户燃气设施一经安装定位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用户有特殊原因,需拆、移、改、装时,应由用户提出申请,办埋相关手续,由公司派员上门勘测确定位置,测算费用,负责施工,一切费用均由用户承担。
(六)办理保险业务
由于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广大用户在使用燃气时,如不注意用气安全,就有可能发生意外事故,为使用户在发生意外后,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公司每年可为用户代办保险业务。